2014年10月25日 星期六

文化相對論的啟示

        我們知道拿自身的文化與異文化比較會有所不同,時常我們會發現令人驚奇的現象。美國人樂觀有信心,而生活中就會面臨種族問題;日本人嚴謹有禮,但其實有更深一層的人際含意;韓國人總是被台灣人批評沒道德。然而我們真的能不假思索地拿自身文化的道德標準來看待異文化嗎?除了難以自覺的偏見之外,我們該如何更跳脫框架的來思考這些問題?我想文化相對論值得我們深入思考。
        James Rachels的著作之中《The Challenge of Cultural Relativism》 一章提出了很淺顯卻與眾不同的清晰看法。而在PTT裡也有人將它翻譯成中文,這是一篇很有趣的好文章。我們先來看看這篇文章的分段標題:
2.1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道德觀
2.2文化相對論
2.3文化差異論點
2.4文化相對論的啟示
2.5為甚麼爭議比看起來的少
2.6有些價值所有的文化共享
2.7評斷一個文化活動是不可取的
2.8回到那五個宣告
2.9我們可以從文化相對論中學到甚麼

首先2.1節的命題是來自於作者實際經驗的觀察。
        Callatians(某印度部族):吃父親屍體
                                   希臘人:火化父親屍體
根據這樣簡單的差異,我們就可以看到台灣人成天謾罵韓國人無恥是基於認為自身文化以誠信品格為道德標準,再將自身的標準投射到對方身上。到目前為止這樣程度的傲慢與希臘人對Callatians人駭人聽聞的吃屍體文化感到驚恐一樣,只是同等程度的人性反應。更重要的是,要去探討為甚麼對方有如此不同的文化?為甚麼差異帶來如此刻板的解釋?
        另外還有關於愛斯基摩人的例子。
Eskimos: 散居、一夫多妻、變動的婚姻習俗、殺嬰、拋棄家中長輩。
這些文化現象在我們看來都是異常、野蠻與原始的,但如果我們以為這樣的批評是普世標準,那麼要說太天真我也同意。可以窺見的一絲線索是:愛斯基摩人住在冰天雪地的環境,殺嬰與棄老是由於環境嚴峻而不得不做的決定,我們似乎又能在這之中體會一點理性的同情與理解。由於多一層的理解,我們相對於無知有較多一點的包容,這是跨越不同文化很重要的一步。
       於是,文化相對論者提出了以下五個宣告:
1.不同的社會有不同的道德觀
2.一個社會的道德觀決定在社會裡甚麼是對的
3.並沒有客觀標準可以用來評斷一個社會的標準是否比另一個優良
4.我們自己的社會沒有特別之處,它只是眾多中的一個
5.去評斷異文化是傲慢的,我們必須永遠忍受他們。
        接著針對這些宣告的探討也很有趣,特別是其中對於矛盾的論述。我非常喜歡文中納粹入侵波蘭的例子。理由很簡單:屠殺行動對我而言是難以容忍的,而這份激動讓我更加願意探討其中權衡之處,也有更廣一點的視野空間來看待兩岸問題。如果說人能記取歷史教訓,那麼納粹的歷史就應該活在每個人心中,並且拿來假設兩岸發生戰爭,如何在事先說誰對誰錯?
       不過接下來在2.3節有一個啟發性的論點:僅僅是文化差異不能夠下這世上沒有客觀標準這個結論,這是明顯的邏輯問題。當然這更不是表示這世上有客觀標準。所以要評斷一件事的對錯,除了要知道評論者在甚麼文化?對象在甚麼文化?事件對評論者來說的道德結論?評論者更不應該相信這個評論已經是對的了(或是無效的),而是:
       到目前為止文化相對論告訴我們:我們不能下甚麼結論。
這是很令人失望的,就算遇到反同者我們不能說它是錯的,當然也不會想說它是對的,但更慘的是我們不能說誰的論點才是對的。所以我認為:雖然理性辯論有探討真相的空間,但藏在爭端之處的基本上都是存在於個體或團體間不同的道德見解,問題便轉向道德層面來了,而不是理性、數據或科學可以解決的。
      在2.5節裡提到關於是否可以評論異文化這件事。能想見的是,我們相信自己的文化不會是完美的而追求進步,但文化相對論阻止我們評論自己的社會價值,限制我們去看出其他文化可能較好的地方。這是由於無法排除的可行性存在,但這件事背後有一個更重要的警訊:道德進展的概念是存疑的。這裡指的道德進展可以是指女權運動、性別議題等等,甚至是如馬丁路德金恩所帶動的社會改革。我們很自豪的相信現今社會比以前進步,科技的發達、人權的提升,這些進步使我們認為前人是較為原始與野蠻的,這個想法現在必須開始打問號了。
        而回到文化差異本身來想,基於觀察到的劇烈差異而有上述思緒,但不同的文化實際上的差別有多少?總結愛斯基摩人的殺嬰行為其實背後有與我們相似的道德標準,只是基於環境差異,他們只好在行為上為惡,卻是基於相似的善的出發點[1]。所以作者覺得有幾項是普遍共享的道德標準:
       說實話的社會、禁止謀殺的社會。
這些的共通點是:這些規範對於社會的存在有必要性。也就是為了延續某個社會能繼續存在,這些規範必須被採取,否則容易面臨淘汰,也就沒有這樣的文化可以被納進來討論了。另外[1]牽涉到另一種常見的Double effect議題。
        批評異文化是不可取的這個命題有值得討論的地方。到底是基於甚麼理由而不批評異文化?
1.由於自身文化有相似的缺陷,批評異文化有站不住腳的弱點
2.基於社會壓力而閉嘴,但其實是否容忍異文化則不得而知
3.認為容忍使我們變成認為所有文化皆同等優秀的人(目的取向)
4.避免透露出鄙視異文化的嘴臉而失去格調

       不論怎麼說,想要追尋某種明哲來保身似乎流於理想,我們無法避免自己可能身處萬惡的批評聲浪,也可能成為沉默的共犯。但文末的結論卻是樂觀的。我同意學習文化相對倫是要保持開放的態度,這的確是很好的解決辦法。但關於在成長環境裡的強烈感覺使我們形碩某種思考模型,這點我不是那麼的接受。至少在我的經驗裡,強烈的感覺是說不準的,有時我根本沒有任何感覺。我同意成長環境給人有很強烈的感受,但它能使我在可選擇出生國家的問題裡最後慎重決定仍然愛自己的國家嗎?答案是存疑的,而不是如此肯定的結論。我猜測,生活在有強烈愛國主義色彩的美國籍作者而言,說出這樣的結論可能很正常;但我真的會無可避免的愛上不可決定的宿命嗎?作者能體會身為一個台灣人的感受嗎?
        我深刻體會無法下定論的美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