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9日 星期二

hold back

       很臨時的想到這個主題。我突然的在腦袋中轉過一些畫面,剛好有今天最新的事件,也有以前遇過的,但若沒有記錄,我看同樣又要付諸流水。
       我時常很苦惱,我的想法很多,不過的確,我能夠整理出來的還很有限,只能繼續努力。但我也發覺我犯了一個毛病:我害怕呈現自己。
       如果是在討論大學的教育環境(我認為包含以前),要知道學生如何呈現自己一定少不了成績的展現。用功念書考到可以說嘴的成績,說真的,當你考得很好時除非你隻字不提也剛好沒有人提起,不然要謙虛、或吹捧,或甚至只是討論由於自己某次理想成績相關的種種論述,都實在讓人不是滋味。我就犯過這種錯誤。但拋棄目前把人機械化的教育制度,要人說說自己的特質、興趣、專長,馬上就陷入大腦的一片死寂,我覺得這真是幾歲的人都有的問題。有聽過東方人比較不直接,做事拐彎抹角的說法。但這在日常生活有表現出甚麼?真有這回事?
        在人際關係中,hold back是形成小團體的原因之一。物以類聚,人在與一群陌生人相處過後,會挑選行為表現與自己相近的人深交,因為感覺最自然,最match,也較容易理解對方。但對於其他與自己不同調性的人,如果是同處於一個需長期合作的團體裡(不論合作關係多強烈),很常出現互相不了解對方而只漸漸形成一種刻板印象的現象。這樣一點也不了解這些周圍他人,也很難跟他們建立良好的關係。良好的關係可能不是好朋友,只是普通朋友,或是普通程度的合作夥伴,但能夠在合作相處時發揮最大的互惠效益。
        我們可能在尋求安逸與符合自我的生活圈時,忘記為甚麼要多結交朋友,多與人談天,忘記為甚麼要關懷別人。我感覺,在調性太過符合自己個性的圈子,實在無法意識自己的特殊性。因為沒有人對你的優點提出驚訝的讚美、沒有人對你的缺失做大聲的疾呼。久而久之,看不到別人的優點,也不敢批評他人。
       我們有多害怕批評他人?我發現連最好的朋友都很難跨過這關。搬出記憶的加乘效應來說,我覺得時常複習會加深印象,接受的訊息也是一樣。當時常接收某種訊息的暗示,便會往那個方向思考。我們很不想傷害別人,特別是最好的朋友。公開場合不要給人家太難看就算了,但連私底下卻也不知道如何開口化解危機。我們想維持關係良好的假象,卻忘記朋友不是交錢、也不是交時間,而是交心。我們有時沒意識到自己只是在做利益輸送,以為表面好,一切都好。但一切都好的「感覺」,使我們不想挖掘問題。我想過,為甚麼遇不到批評自己的人?這是某種程度的成長損失。但我刻意避免做會招人批評的行為除了是種心裡害怕,也是實際傷害。慘就慘在甚麼事都沒發生。一切都好,卻不知道好在哪,壞在哪。
       在開會場合,我覺得想講甚麼就該講甚麼。論述不嚴謹、離題、情緒化等等的疑慮實在太過overwhelm,我們又怕當場的最高地位者發言,他的一言一行,好像都是聖旨,得謹記在心。人的hold back行為,是原本想追求人人平等,卻又在心理上受到長幼秩序的壓迫,不想惹得一身腥,陷自己於險境,同時也失去很多新鮮且深刻的體驗。這很難拿捏,因為總會想憑甚麼要付出?幹嘛搞自己麻煩?關鍵可能在於學習待人處事的拿捏程度,這根本是重點。學習待人,可能實戰經驗的累積更勝於理論,但似乎兩者都被偏廢。如果發現自己最終與某人不合,這在表面上是極大的損失,很難堪,但實際上卻是長期的低成本投資,對雙方都好,只要不要只狹隘看著兩個人的關係就能體會。
       最後,我覺得hold back性格配上民主進展,根本是一團糟。人一但偏激起來,邏輯跟注意力就突然變好,也很有戰鬥力,但是一團亂而失望後,甚麼也沒留下。能夠長遠留下的生命精髓,才是有價值的東西。


2014年7月23日 星期三

臉書困境

       打開電腦,總是很直覺的連上網路,點開臉書頁面,便停在動態頁面的最上頭。幾乎到了晚上,關上門來一個人待在房間裡我都提不起做其他事情的勁,終究是會蹦出個當下好像非打開電腦的理由不可。
       在社群網路平台上,要取得周遭朋友的訊息實在太過於容易。不知不覺的,習慣依賴這個媒介來了解世界。每當看到誰去哪裡旅遊的照片、誰與誰的下午茶自拍、誰又分享了一段吸引人的言論,時間很快的就流逝過去,而原本白天曾有過一瞬間的想法也被草草埋沒。似乎社群網站帶給我們的是很即時的訊息傳達,而互動卻沒有如想像中的一同嵌入其中。
       有時候與朋友見面,我很謹慎的避免使用智慧型手機。一同逛街、吃飯,不管去做甚麼我們習慣做的事,我感覺到與朋友的互動稱不上很熱絡、稱不上說出很深刻的話語。但實際上那些「欸去吃那家店好不好?」「好阿走阿」存在在彼此互相了解的兩人之間卻深刻得很自然。我享受甚麼也說不上來的真實,最好是就算拍照也不值得放上臉書的戶外行程、或是和朋友談了一段掏心的真心話,放不上臉書的心情有點激昂。若與朋友到了店裡坐下來,過沒幾分鐘的無聊,對方拿出手機查看時,我又會突然覺得對他的整個人原有的細膩了解煙消雲散。我不會覺得難過,但我更加確定這項深入我們這一代人的科技,始終還有它的極限。
       我會說,這可能是件小事,畢竟外頭大有人在。
       可最令我困惑的,是我看見人少了一股氣息。那股氣息,是假設臉書還未存在時我以為應該存在於人與人之間的互動。我以為人會把自己荒誕的想法與朋友討論,辯得臉紅耳赤,然後才知道對方原來是與自己持不同看法的人;我以為社會新鮮人是真的沒想過要向公司主管要求新水價碼,蒙著頭做到得到肯定而感到開心,而不是曾偷看過網路上的種種訊息後開始盤算人生做這份工作划不划算;我以為能向別人說是自己知心好友的人,是與他早已共度好幾個年頭,上過山下過海,不知傷了幾回,不知談論過多少感性、對立、對互相的批評。在那之後知道對方並不完美,或許有點固執、有點自不量力,覺得生命應該要依靠他,可卻在臉書上害怕加對方為好友。
       要知道更美好的人生很簡單,想要有學習的榜樣也有。可人只有一雙眼、一對耳朵與一個嘴巴,身處特定的周遭,一次只能去一場局、一次只能聽一首歌、一次只能構思一個想法。人免不了要接受那個環境。甚至人有貧富之別,有人背負錢債、有人背負朋友債、有人背負甩不掉的壞習慣、有人正經歷很難想像的過程。臉書像是劈開紅海的救贖,讓人可以擁抱別人的生命背景,誤以為自己就是生活在那個逐漸統一的人性背景。人與人交流接觸頻繁了,可忘了自己的定位是甚麼。
       區區一個臉書帳號,哪裡也無法帶我去。看盡別人分享的世界美景收錄,卻不是自己的經驗;看盡朋友的生活點滴,卻連一步也踏不進他在想甚麼的心。





2014年7月14日 星期一

一體兩面

       設想以下狀況:某人與兩位女性朋友閒聊,其中A女今日盛裝出席。若某人開口稱讚A女漂亮(姑且不論其意思),且B女回應:「你說她比較漂亮是在暗指我醜嗎?」則某人該如何解釋?
       這個問題可以做以下分析。若此句讚美是基於比較兩者今日裝扮而分出優劣,某人心中明白A女較為漂亮且B女較為不出色,則選擇說出A女漂亮很明確的同時帶有兩種意思,是利用一種正面的表達方式達到兩種充分的意思;若某人基於看到A女今日裝扮與平常不同而說出A女漂亮,則此句對A女的評論是比較A女不同時間點的裝扮,與B女無關。B女的回應對某人來說可以說是一種陷阱,使他陷入必須做原本不應存在的抉擇。但B女的回應也與對某人的心態判斷有關。若B女知道某人是前種意思,則B女可能算是曉人臉色,但這句回應同時也進一步提出對某人的質疑:「A女較為漂亮是因為今日盛裝打扮,還是不論今日A女盛裝與否你都會覺得她比較(比我)漂亮?」;若B女認為某人是後種意思,則B女不僅以為自己遭受貶低,且過度引申句意,心理上可能時常錯估情勢,進而引發不必要的麻煩。
       設想另一種情況:段考結束後一周,學生坐在教室等著台上老師點名發考卷。有些老師只唱名,有些老師還會順便念出分數。若某位老師念出小明這次數學段考考了95分,台下必定一陣騷動。若老師出於善意欲對小明加以表揚,則他達到目的了嗎?顯然的有,但同時是否也在暗示其他同學表現不若其優秀?若某位考了75分的同學坐在台下,則他是否可能會感受到老師的評價標準?這位老師是否一次達到兩種效果?而第二種效果通常會被當事者忽略,也常是爭議的起源。為甚麼呢?若小明總是考在班上前三名,且後者也是成績普通,則老師的表揚看似很合理;但若小明終於擺脫掉車尾的成績考到95分,且後者過去是前三名這次卻表現失常,則老師的表揚則非常關鍵。正面來說,老師對小明的表揚實為鼓勵,也肯定努力爭取表現的精神;另一方面,老師對後者失常的表現表示沉默,暗指失敗不應受到關注,而且應該接受短暫的羞恥感。重點是老師已經表明後者是失敗的。甚而言之,前種情況看似合理,卻也潛藏著危機。對理應表現優秀的同學加以表揚,無疑是錦上添花;而此行為卻無法避免對成績普通的同學落井下石之舉。且表揚事先被看好的同學的好表現無疑是過分強調結果論。在沒有進一步的說明之下,更可能抹煞其他後段同學改正學習的機會。    
       我們很愛討論結果論的好壞,但我們真的搞清楚結果是甚麼了嗎?事件的發生必定會有所影響,但我們搞清楚有「哪些」影響了嗎?還是真的只會有「某一種」很理所當然的影響?而若我們在意結果論,是否已經表示沒有必要考慮事件背後原因的性質?
        這個議題容易引出更多論點,我並沒有很完整的加以論述。我在分析上捨去很多分叉點,也未提到與一體兩面相關的道德論述。僅以例子說明希望在某些情境下我們可以釐清含意,在強烈的感受來臨之前有最基本的盤算。




2014年7月9日 星期三

淺談自由-Ayer's 《Freedom and Necessity》

       上篇提到《Freedom》一文三個主軸命題:
一、人至少要對他的一些行為負起道德責任
二、一個人要對一個行動負道德責任必須建立在他有做其他事情的選擇權上
三、人的行為受因果律支配
而命題三使人失去控制權,進而不用負道德責任。
        首先,這篇引進宿命論來挑戰自由意志,其中命題一與二可概分為自由論點;而命題三則是宿命論點。我們是否可以在相信人有自由意志的情況下,接受三個命題都是正確的?三者都正確,但卻不相容,這使得作者對自由意志產生懷疑。
        一開始作者引出宿命論者的觀點,並強調因果律支配著所有事件。人類的科學研究尚未能解釋某些事件,但窮極之理,宿命論者仍堅稱「沒有因果解釋是因為沒有進一步的解釋存在」是可疑的,因此人類的理解無法屏除因果律。面對這樣的質疑,我們該思考是甚麼使我們做決定?這是自由意志可能的起點。
       如果是偶然使我選擇跨過地上的香蕉皮而不是撿起它,這樣的純粹意外沒有理由要我負責;但如果不是意外,我的存心就可以被分析,由於我的童年經驗...。非意外的情況總是被宿命論所涵蓋。Ayer此時替道德論者(堅信人因自由而有責任者)轉向以人格特質解釋。但宿命論強烈的砲火逼得道德論者走向與宿命論調合,而調和如何可能?
       證明「人的行動若是因果律下的必然結果不代表不自由」是接下來的論述主軸。Ayer認為有三個因果性因素可能使人仍有自由:受人強迫、精神官能症、與遭受洗腦。
        1.當被人拿手槍抵著頭時,我選擇依照他的意思交出金錢不代表我沒有選擇的權利。我經過深思熟慮決定交出金錢,但不代表我不能選擇拒絕他的意願(而可能遭受殺害)。我的熟慮雖然是因果性因素,但不一定表示我臣服於他。
        2.當我受精神官能症所迫而從座位上站起身並走出房間,雖然這與我自由的選擇站起身並走出房間是一樣效果,且都是有因果性因素的,但事件的因果性無法影響自由與否。
      Ayer接著指出:我們對宿命論的假定有某種程度的誤解。也就是此誤解,迫使我們思考宿命論與自由意志的對立。誤解在於「跨過香蕉皮(event)被幼年經驗與外在環境(cause)所解釋」應該說成「event與cause之間有事實根據的關連性。」我們把「邏輯必然性(logical necessitation)」與「因果性(casual)」混淆了。這之間重大的差別是:因果律只是隱喻(metaphor),而不是事實。如果因果律真的包含了邏輯必然性,則未來將能被過去所解釋。那麼有人足夠的了解過去便能預測未來。我最終撿起香蕉的動作早就被算命家預測到,到時我不論心情好壞都將得撿起它。我真的是命運的絕望囚犯嗎?
       Ayer最終認為其實不是,也不表示我的行動不能改變未來。只能說撿起香蕉根本不受限於算命家的預測。

        雖然本篇把部分問題丟向人類心智,使用邏輯推理也不是很有說服力,但這更凸顯了:問題本身比答案重要。問題帶領我們思考。其他的如:「這沒有說服力啊?」、「這篇根本沒解決人到底有沒有自由意志啊?」、「邏輯有瑕疵根本站不住腳。」等等問題,就且擱著吧。為甚麼那麼堅信這些必須有個交代?我覺得好奇與質疑在初學階段不應使我們逼迫哲學要有產出,轉而替哲學開展更多探討空間吧! 批判是當然要的,好勝心可能只能讓人感覺勝利。而無用論者可能也真的看完整篇後感到沒意義吧。







2014年7月6日 星期日

淺談自由-前言

       時至今日,這個社會有多進步?有多少人清楚的了解人類歷史的腳步?每個人都是新生兒、在他那個年代的新人,準備要來探索世界。可是我們有探索這個世界的自由嗎?為甚麼終其一生我們很有可能許多事情不會了解?如果對宿命論不甚了解,而又因其巨大的壓迫感導致無力,只能孤零零的走在特定社會環境條件下的我們,是否有可能會遇到很多人生問題呢?
      極其有幸,我接觸到了好多篇的哲學論文,在我迷網之時有了探討的依據。想一想,是不是有很多潛在的假設與當初建立的基礎混雜在一起呢?人們都說資本主義看起來似乎戰勝了共產主義,而資本主義領頭羊-美國同時也是信奉「自由」的教徒。其他地區不說,台灣受到美國的影響有多大?從美援時期也就能略知一二。我身處的大學也經歷過美國重大的援助才能發展強盛,我不知道在台灣有多少人認為自由是人類基本的默契,更不用說自由還被列在憲法裡。
      我不是哲學本科生,我也不是社會學家,而我有探討「自由」的自由嗎?-即便我要探討的主題早已發展成熟,我卻還在敲入門磚。至少,身處在有足夠言論自由的國家,我有以青澀言論探討「自由」的自由。但這句話,是不是表示自由是國家賦予的?如果是,那還真要感到恐懼。如果連自由的背影都不曾窺探,而我若又盲目的相信人擁有自由,不論它是天生被賦予的權利還是國家施與的恩惠或是其他情況,我都更感到萬分恐懼。
        Ayer在1954年出版的作品《Philosophical Essays》裡有《Freedom and necessity》一章,這篇以三個命題做為探討主軸,分別是:
(1)We are morally responsible for at least some of our actions.
(2)One is morally responsible for an action only if one could done otherwise.
(3)Human behaviors is entirely caused by previous events according to natural laws.
這分別有三個意思:
一、人至少要對他的一些行為負起道德責任
二、一個人要對一個行動負道德責任必須建立在他有做其他事情的選擇權上
三、人的行為受因果律支配
這三個命題,或是前提,雖然個別都是我們認同的自由價值,
但合併在一起卻會是衝突的。去檢視這三個命題之間的衝突,使得我原本對自由虛無的想像崩解。但這樣的崩解,是一種重組的契機。
       命題之間的衝突在哪裡呢?首先,命題三簡言之是宿命論,這使得命題二有站不住腳的可能。如果我們無法決定一件事件的起因(已由因果律支配),基於我們沒有選擇其它結果的自由,則命題三可以為道德責任開脫。接下來有許多精彩的論述,仍有疑問者,我就覺得這篇文章值得你去探究。
       這樣的問題一拋下來,的確激起許多浪花。如果對自由的認知是來自電視廣告詞「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正反論述,則真是如站在懸崖上的危險。因為我們時常從許多管道得知訊息,進而建立概念,但這些訊息如何取得通常不是我們花心思探討的客體。如果很容易的相信某些言論,重點是不加思索的接受,不論它本身是對是錯,都是很危險的。
      我想,要建立對自由的概念,至少建立的方法必須經過自己的審查。不透過自己審查而擁有自由的概念,這樣的結果,會使得這個人擁有自由嗎?